【獎助學金】115-1 國立屏東大學寶島陽光再生能源獎學金(115.09.30截止)
115-1 國立屏東大學寶島陽光再生能源獎學金自即日起受理申請,請符合資格之同學備妥相關資料,於期限內送至系辦。
一、申請期限
即日起至 115年9月30日(三)17:00止。
二、申請資格
- 本校各學系大學部及研究所具正式學籍之學生(不含延畢生、在職專班及學分班學生)。
-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80分(含)以上,且所有學科均及格。
- 本學年度未曾領取本獎學金。
三、獎學金金額及遴選方式
- 每人每學期新臺幣30,000元。
- 本獎學金採系所推薦、學院及學校遴選,最後由寶島陽光再生能源集團審查核定。
- 符合申請資格者不代表一定獲獎,實際獲獎名單以最終審查結果為準。
四、應備文件
(一)必要文件
- 申請表。
- 當年度在學證明(可提供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並加蓋註冊組章)。
- 前一學期成績單。
(二)其他相關證明(有則檢附)
- 清寒、弱勢或其他家庭經濟困難相關證明。
- 綠能、環境永續相關活動、計畫或競賽等證明。
- 語言能力、競賽、證照等相關證明。
※相關證明建議檢附大學或研究所就學期間取得之資料;大學部學生以大學期間資料為主,研究生以研究所期間資料為主。
五、申請注意事項
- 申請表自113學年度起已調整格式,請勿使用舊版表格。
- 申請表請以A4格式列印,並完整填寫各欄位。
- 申請表新增「獎學金使用規劃」欄位,請具體說明獲獎後之使用方向、用途及原因,並提出具體且可行之規劃。
- 影本文件請註記「與正本相符」,並由學生簽名或蓋章。
- 申請資料請依規定備齊,文件不全者恕不受理。
- 本獎學金重視申請者之學業及品德表現、弱勢身分、綠能或環境永續相關經驗,以及獎學金使用規劃,請同學依個人情況檢附相關資料。
六、相關資料
申請表及獎學金相關資訊請參閱學校網站:115-1國立屏東大學寶島陽光再生能源獎學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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