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115-1 國立屏東大學寶島陽光再生能源獎學金(115.09.30截止)

115-1 國立屏東大學寶島陽光再生能源獎學金自即日起受理申請,請符合資格之同學備妥相關資料,於期限內送至系辦。

一、申請期限
即日起至 115年9月30日(三)17:00止

二、申請資格

  1. 本校各學系大學部及研究所具正式學籍之學生(不含延畢生、在職專班及學分班學生)。
  2.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80分(含)以上,且所有學科均及格。
  3. 本學年度未曾領取本獎學金。

三、獎學金金額及遴選方式

  1. 每人每學期新臺幣30,000元。
  2. 本獎學金採系所推薦、學院及學校遴選,最後由寶島陽光再生能源集團審查核定。
  3. 符合申請資格者不代表一定獲獎,實際獲獎名單以最終審查結果為準。

四、應備文件

(一)必要文件

  1. 申請表。
  2. 當年度在學證明(可提供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並加蓋註冊組章)。
  3. 前一學期成績單。

(二)其他相關證明(有則檢附)

  1. 清寒、弱勢或其他家庭經濟困難相關證明。
  2. 綠能、環境永續相關活動、計畫或競賽等證明。
  3. 語言能力、競賽、證照等相關證明。

※相關證明建議檢附大學或研究所就學期間取得之資料;大學部學生以大學期間資料為主,研究生以研究所期間資料為主。

五、申請注意事項

  1. 申請表自113學年度起已調整格式,請勿使用舊版表格。
  2. 申請表請以A4格式列印,並完整填寫各欄位。
  3. 申請表新增「獎學金使用規劃」欄位,請具體說明獲獎後之使用方向、用途及原因,並提出具體且可行之規劃。
  4. 影本文件請註記「與正本相符」,並由學生簽名或蓋章。
  5. 申請資料請依規定備齊,文件不全者恕不受理。
  6. 本獎學金重視申請者之學業及品德表現、弱勢身分、綠能或環境永續相關經驗,以及獎學金使用規劃,請同學依個人情況檢附相關資料。

六、相關資料
申請表及獎學金相關資訊請參閱學校網站:115-1國立屏東大學寶島陽光再生能源獎學金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