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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大學部學生預先修讀碩士學位課程(預研生)申請公告

一、本校學生就學後,得於二年級下學期起提出申請。

二、申請時間:自113年4月1日(星期一)至4月30日(星期二)止

三、請備妥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一份

      (二)歷年在校成績證明(含班上排名) 一份

      (三)研究報告或未來讀書計畫一份

註:錄取之學生兼具學士學位候選人及碩士班預備研究生資格,取得預研生資格後,必須於原修業年限結束之前取得學士學位,並參加本學系碩士班甄試入學 或一般生入學考試,經錄取後始正式取得碩士班研究生資格。 (大學部畢業離校後暑假期間不具有在學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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