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跨系所修課程採認申請表,只適用於他系重修本系專業必修時採認學分用。
如:財金系統計學(一)必修不及格,至企管系重修統計學。
此申請表須於該學期最後一次加選時填妥此申請表繳交至系辦存查。
若成績及格後,將採認此學分數。